发布日期:2019-08-08 浏览人数:373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按照计划开展活动时,可申请使用学会的公章。
第六章、变更与撤销:
第十八条:分支机构名称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改的,应由分支机构向学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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