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人数:528
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科技评价社会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的改革要求,依据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及《山东园艺学会章程》,我会面向会员、行业和社会,全面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主要评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企业等单位在果树、蔬菜、花卉、茶学、园林、设施园艺等领域取得的科技成果。
主要类型: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明确科技成果是指由法人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研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知识产品,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理论、新品种、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工艺等。
三、评价程序
(一)委托评价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园艺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二)学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需修改,通知申请评价单位修改补充。
(三)申报材料符合评价要求后,学会秘书处通知申请评价单位准备评价材料和相关事项,并签订委托协议。
(四)山东园艺学会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领域,遴选相关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
(五)签订评价委托协议后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形成评价意见。
(六)签发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申报材料
需提交山东园艺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科技成果研究报告、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2、3)、查新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材料,一式两份,单位盖章,报送学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dyyxh8@163.com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应保持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美玲、李慧峰
电话:0538-8261896
电子邮箱:sdyyxh8@163.com
山东园艺学会
2022年10月26日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66号(山东省果树所院内)
邮编:271000 电话:0538-8261986
邮箱:sdyyxh8@163.com 网址:http://www.ssfh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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